学院首页 > 正文

甘肃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二批调剂志愿录取工作通知


2025年04月14日 11:50  点击:[]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安排,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第二批调剂志愿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接收调剂专业及名额

(一)接收调剂专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植物保护方向(095132-02);

(二)接收调剂名额:2人。

、调剂志愿复试名单确认原则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以下要求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02植物保护方向]或相近[植物保护(090400)、森林保护学(090703)、作物学(0901)、园艺学(0902)、草学(0909)等],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复试名单比例不低于150%,执行差额复试;符合条件的考生,学院结合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调剂程序

1.我院将于 2025 年 4 月 14 12:00-4 月15 00:00 时间段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专业信息,同时开通调剂系统。

2.有调剂需求并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我院公布的时间段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浏览我院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按研招网要求填报调剂至我院的志愿。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3.学院在相应时间段内,登录调剂系统浏览考生调剂信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调剂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系统上确认同意参加学院调剂复试。

5.学院将在调剂考生复试后,及时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6.拟录取的调剂生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接收我院的拟录取通知。

7. 学院本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个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复试方案

(一)复试方式与复试费

1、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次100元。

(二)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8:30-9:30

报到地点:甘肃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格物楼1203室)。

2、资格审查材料

1)《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填写并签字、盖章;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签字、盖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并签字、盖章。(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一栏须明确政审意见和政审结果,不得空白或只填写同意)

2)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复试费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须是原件外,其他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5年4月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及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

复试笔试专业

复试笔试科目

时间

地点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病虫害综合治理

2025年41810:00-12:00

格物楼1202                    

2笔试内容

1笔试科目

序号

复试专业

复试笔试科目

1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病虫害综合治理

2专业课考试笔试分值为100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成绩需达到60,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

3)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成绩需达到60不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120分钟。

4)笔试要求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开考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2)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或者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学院要求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其他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专业

时间

地点

备注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20254181500

格物楼1202

请考生下午14:30到格物楼1203室抽签

2)面试内容

1)面试分值为100,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7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流程: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学业科研相关材料到面试会场签到,并将材料交复试小组秘书审核;考生进行英文自我介绍,然后现场随机抽取试题并进行作答,复试小组成员依次提问考察。

3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录取

(一)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复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70分)+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分)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50% +面试成绩(百分制)×5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按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3.依照有关规定,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学院须严格审定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并提前告知其相关就业政策;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调取,于55日前完成。

4.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15日之前调至我校。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主页(https://zb.gsau.edu.cn/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我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六)录取通知书

我校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学院要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力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规定的,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核查后,答复申诉人。

考生对学院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其他

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其他事宜参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执行。


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甘肃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931-7632562

邮箱:101384124@qq.com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格物1203


监督联系方式:

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31774

邮箱:yzb@gsa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躬行楼606






甘肃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5414


上一条:甘肃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结果(第二批调剂志愿)

下一条:甘肃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补录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