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吸引本校和其他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系列文件精神,依据《甘肃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并制定学院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二、接收专业和导师
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学科、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详情请查阅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接收专业:
(1)植物保护 (090400),包括①植物病理学;②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③农药学三个研究方向
(2)作物学(090100)-作物保护研究方向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接收专业: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植物保护方向
(三)全日制学术学位直博生接收专业:
作物保护(0901Z2),包括①作物病害及其综合治理;②作物害虫综合防治
三、申请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祖国,愿为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当年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即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推免生。
2.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质,获得过学习、科研奖励和在校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者。
4.直博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前三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名;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以上,或GRE 258分以上,或雅思7分以上;
(4)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2.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4.《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审批表》;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6.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7.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直博生);
8.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制定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2.学生注册、报名
(1)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缴费等进行注册。
(2)2025年9月22日至10月20日,申请人提交申请,参加复试。申请来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将申请材料在复试时报学院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复试,提供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我校接收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
3. 复试与录取
(1)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2)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及时关注学院官方网站信息,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包括笔试(硕士)、加试(硕士,跨专业考生)、面试和体检。直博生在复试时进行全面深入考核,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鉴定。
1)笔试、加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科目以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复试专业(代码) | 复试研究方向 | 复试笔试科目 | 跨专业(本科专业非植物生产类专业和森林保护专业)考生加试 |
植物保护(090400) | 植物病理学 | 植物保护学(包括普通昆虫学、普通植物病理学和植物化学保护学) | 农业植物病理学和农业昆虫学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农药学 |
作物学(090100) | 作物保护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 | 植物保护 | 植物保护概论(包括普通昆虫学、普通植物病理学和植物化学保护学) | 农业植物病理学和农业昆虫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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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分值为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
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面试进行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4)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将考生置为待录取状态。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5)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6)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学院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六、其他说明
1.严处违规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按照教育部要求,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3.经核实,推免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拟录取资格;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取消录取资格。
4.相关表格可从我校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
5.本通知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若国家、甘肃省研究生招生政策发生调整,以调整后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其他相关事宜可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王老师 0931-7632562
甘肃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