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及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作物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26〕6号)文件规定,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发挥博士研究生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强化对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学科负责人和博士研究生导师等组成的植物保护学院作物保护方向“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植物保护学院含作物保护方向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审核及考核录取工作。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中,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均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有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专业要求的体检标准。
(二)科研条件
考生近五年科研业绩须符合以下相应条款中的要求。
1.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要求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考生应至少在SCI、EI或CSCD收录期刊(不含增刊、副刊、专辑、特辑)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要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考生须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应至少在SCI、EI收录期刊(不含增刊、副刊、专辑、特辑)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至少在CSCD收录期刊(不含增刊、副刊、专辑、特辑)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
(三)英语条件
考生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00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5.0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50分及以上;或至少在SCI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英文论文1篇。
四、申请材料
考生应提前准备材料,按顺序进行整理,并提交材料目录,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签字盖章必须齐全。
考生需将报名审核材料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按照以下材料顺序整理到文件夹,并于2026年3月5日—3月9日之间发送至学院指定QQ(1013834124),逾期不再办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确认)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本次报名信息无效。
现场复试或“申请-考核”制现场考核时,向学院提交纸质原始材料,由学院进行严格复审无误后存档。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6年6月10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拟报考导师、材料所在页码);
2.《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学习或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身份证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招生年度入学报到时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全部论文评阅意见书(应届生须提交论文初稿);
7.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工作业绩证明等;
8.政治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
9.证明英语能力的成绩单或材料;
10.博士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字数不少于8000字;
11.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上述材料应提交原件,如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提供复印件(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五、申请与审核
考生须在我校招生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填写《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等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核查地点及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到考生)报学院核查。学院材料审核小组专门审查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审核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根据核查情况,确定可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名单,并在考核前予以公示。
六、考核及录取
(一)考核
作物保护方向成立由5名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采取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地点及时间通过电话通知到考生)。
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考生的表现进行打分,考核成绩以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人数的平均分计算。每个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4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考核过程由学院纪委委员或非研究生导师的党委委员全程监督。
(二)考核程序
1.时间: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格物楼1202。
3.流程:
(1)考核小组组长介绍博士考生申请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及考核面试流程。
(2)考生按照面试顺序逐一进行考核面试,约40分钟,其余人员在候考区等候。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甘肃农业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诚信考核。如发现考生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核、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为国家秘密,考核全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复制、保留、记录、传播考核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不得将考核内容告知他人,不得发表与考核内容有关的言论。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总成绩100分,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考察:
1.科研能力,约10分钟(100分,占比40%)
科研能力方面考核通过PPT汇报的形式汇报在硕士期间,或工作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的总结,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理论与技能、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1)思路清晰、实验设计合理、结论完整、PPT简洁明了(85分以上);
(2)对研究内容基本熟悉、了解实验设计、结论相对完整(61-85分);
(3)实验思路不清晰、实验设计不合理、结论不完整(60分以下)。
2.学术潜力,约10分钟(100分,占比30%)
学术潜力方面的考核通过现场答疑的形式,考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
(1)准确掌握所报领域发展现状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85分以上);
(2)熟悉所报领域的发展现状以及今后发展趋势有一定了解(61-85分);
(3)对所报领域的发展现状以及今后发展趋势有一定了解(60分以下)。
3.外国语能力,约10分钟(100分,占比20%)
通过对相关研究领域外文摘要的翻译(现场随机抽取相关领域文献并翻译The Crop Journal,Field Crops Research或Molecular Plant Pathology最新发表摘要1篇)、最新外文文献的检索(现场演示指定题目的外文数据库文献检索),考察申请者对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掌握与应用能力。
(1)能够准确查找到相关主题的文献并熟练准确的翻译文献题目与摘要,且能够用英语对专业问题进行辨析讲解(85分以上);
(2)能够查找到相关主题的文献并介绍文献的主要内容,并能够用英语对专业问题进行简单回答(61-85分);
(3)对文献检索过程不熟悉,只能简单理解文献的部分内容,无法用英语进行基本交流(60分以下)。
4.其他素质和能力考核,约5分钟(100分,占比10%)
考生的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思维和语言表达、人文素质和礼仪举止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约5分钟
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已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的考生按照百分制赋分,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其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做量化、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总成绩(百分制)即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总成绩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2.植物保护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审定总成绩,按照作物保护方向对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并报农学院一级学科进行公示。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
3.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及考生的申请、考核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比例不超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20%。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5.植物保护学院作物保护方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将参照《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创新成果规定》(甘农大发〔2025〕7号)、《<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创新成果规定>补充规定》(甘农大发〔2026〕9号)、《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规定(试行)》(甘农大农发〔2024〕1号)及《<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规定>(试行)补充规定》(甘农大农发〔2026〕1号)执行。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历(学籍)、学位审核不通过者;材料及考核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体检不合格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体检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
七、其他
(一)考生在申请考核过程中有作弊等违规行为,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有学术不端情形,或出现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和专业等。
(三)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应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定向就业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细则由植物保护学院负责解释,适用于拟申请2026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执行。
植物保护学院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