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以及《关于做好甘肃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6〕5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做好我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名额
(一)植物保护090400:2人。
(二)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植物保护方向095132:13人。
二、调剂志愿复试名单确认原则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照以下要求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植物保护(090400):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植物保护(0904)、森林保护学(090703)、作物学(0901)、园艺学(0902)、草学(0909)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植物保护方向(09513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植物保护(0904)、森林保护学(090703)、作物学(0901)、园艺学(0902)、草学(0909)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复试名单比例为200%,执行差额复试;符合条件的考生,学院结合初试成绩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三、调剂程序
1.我院将于 2026 年 4 月 8 日00:00-4 月8日 14:00 时间段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专业信息,同时开通调剂系统。
2.有调剂需求并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我院公布的时间段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浏览我院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按研招网要求填报调剂至我院的志愿。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3.学院相应时间段内,登录调剂系统浏览考生调剂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调剂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系统上确认同意参加学院调剂复试。
5.学院将在调剂考生复试后,及时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6.拟录取的调剂生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接收我院的拟录取通知。
7.学院本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4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个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复试方案
(一)复试方式与复试费
1.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2.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次100元。
(二)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2026年4月10日(周五)9:00-11:30、下午14:30-16:00。
报到地点:甘肃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格物楼1203室)。
2.资格审查材料
(1)《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予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复试费缴纳凭证。
(6)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7)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并提前与学院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本;
2)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并提前与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应初试加分政策审核通过名单之内)。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须是原件外,其他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6年4月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及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加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
复试笔试专业 | 复试笔试科目 | 时间 | 地点 |
植物保护 | 植物保护学 | 2026年4月10日16:15-18:15 | 格物楼1216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植物保护方向) | 植物保护概论 | 2026年4月10日16:15-18:15 |
跨专业、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及地点
加试专业 | 加试科目 | 时间 | 地点 |
植物保护 | 农业植物病理学 | 2026年4月10日18:30-20:30 | 格物楼1216 |
农业昆虫学 | 2026年4月10日20:45-22:45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植物保护方向) | 农业植物病理学 | 2026年4月10日18:30-20:30 |
农业昆虫学 | 2026年4月10日20:45-22:45 |
2.笔试内容
(1)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序号 | 复试专业 | 复试笔试科目 | 跨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1 | 植物保护 | 植物保护学 | 农业植物病理学 |
农业昆虫学 |
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植物保护方向) | 植物保护概论 | 农业植物病理学 |
农业昆虫学 |
(2)专业课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成绩需达到6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3)加试: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成绩需达到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时长120分钟。
(4)笔试要求
1)考生凭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2)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或者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等,或者按照学院要求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其他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专业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植物保护 | 2026年4月11日8:30 | 格物楼1202 | 请考生早上7:40到格物楼1218抽签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植物保护方向) | 2026年4月11日8:30 | 格物楼1212 |
(2)面试内容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7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五、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成绩计算及公示
1.复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面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50% +面试成绩(百分制)×50%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2.总成绩(综合成绩)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及排名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学院将考生复试相关成绩、总成绩等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若总成绩完全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3.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三)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
1.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2.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档案未调入学校的,不予入学报到注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拟录取后由学院统一调取,于5月20前完成;其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月15日之前调至我校。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主页(https://zb.gsau.edu.cn/)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我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六)录取通知书
我校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规定的,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织核查后,及时答复申诉人。
七、其他
本方案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其他事宜参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等文件执行。
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甘肃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931-7632562
邮箱:1013834124@qq.com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格物楼1203
监督联系方式:
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31774
邮箱:yzb@gsa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躬行楼606
甘肃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6年4月7日